为进一步满足贺兰县中小学(幼儿园)工作需要,根据《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贺党办发〔2020〕53号)和《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补充聘用办法》(贺人社发〔2021〕178号)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资格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能够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
⑷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2.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⑶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
1.保洁人员
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守纪律,工作认真踏实。
2.保安人员
年龄在58周岁以下,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踏实,富有责任心,主要负责门卫、日常巡逻和秩序维护等,持有保安证。
3.宿管员
男性年龄在58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踏实,富有责任心,主要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4.水暖电维修工
男性年龄在58周岁以下,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踏实,富有责任心,持有相关证件,有相关工作经历,主要负责学校水暖电维修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根据《贺兰县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人数统计表》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与用人单位联系具体事宜。请在上午8:30-12:00,14:00-18:30拨打电话。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聘满为止。
(二)资格审查
各学校(幼儿园)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内容由各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体检
各学校(幼儿园)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根据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征信报告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完成所有要求的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按要求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
(五)公示
各学校(幼儿园)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所有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入职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不低于《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2020〕53号)文件中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正式入职后缴纳社保,不同岗位月休68天。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负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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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