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24年上半年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7、岗位要求的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51—203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