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宁就业领导小组办发〔202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0〕4号)《关于印发〈泾源县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就业领导小组办发〔2023〕2号)精神,经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核、相关部门审查等程序,现对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增补安置8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4—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替补人员有异议,可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地址: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综合大楼307、406室
举报电话: 0954-5670115(人社局)
0954-5011271(就创中心)
举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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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8月3日
原标题:泾源县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增补安置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xjy.gov.cn/xwzx/gsgg/202308/t20230804_4206266.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