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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宁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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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选调职位和人数

法官助理2名

文秘或政工岗位1名

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

2.在职在编公务员,中共党员优先;

3.法官助理岗位需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且获得a证;文秘或政工岗位需有该岗位工作经历;

4.按照规定,公务员、选调生、定向招录等人员服务期届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19年12月30日);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无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等情况;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选调程序

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21日。

2.报名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

现场报名地址: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304室(中卫市文昌镇秀水街1号)。

邮箱:zwzjfy@163.com

3.报名程序:

(1)征求单位意见。报名者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人员报名表》;

(2)报名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录用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近期红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报考法官助理岗位人员还须提交法律资格a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资格审查及人选确定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后电话通知审查结果。

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条件,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选调人选。

考察

按照列入考察人员与选调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进一步核实列入考察人员的基本信息、占编等情况,综合考察列入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是否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专业素养。

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组织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其他事项

1.已列入考察人选的,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

2.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3.报名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5-7074011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人员报名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岁)照片(2寸免冠红底)
民族籍贯出生地
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健康

状况

进入公务员队伍

时间及方式

熟悉专业及特长
学历全日制教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

教育

身份证号码手机

号码

现工作单位职务
所报职位是否构成回避关系
简历
奖惩情况
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本人承诺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不属实,将承担相关责任。

签名(手写):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称谓姓名年龄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选调单位资格审查意 见(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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