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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鄞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鄞政办发[2019]101号)文件精神,及招聘公告(2021年7月30日公布)要求,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1 | 钟公庙分院 | 检验 | 范露霜 | 女 |
监督电话:0574-5566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