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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泸定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5人公告[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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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战勤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报考、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泸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5人,聘用后在泸定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基本要求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志愿投身消防救援事业。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3、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应本招聘岗位的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政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7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政治审核,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泸定县消防救援大队(下田坝)。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泸定县消防文员报名登记政审表》(附件1)。

2、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各类表彰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所学专业文凭原件(国家认可通讯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学籍验证报告,需二维码能识别真伪),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并提供电子照片,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所需资料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本次招录不接受他人代报,须本人亲自办理。

五、招聘考试流程及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心理测试、理论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参照《征兵心理测查内容标准》,成绩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成绩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理论测试。报考消防文员的考生参加理论测试,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50%。考试内容以“法律法规、消防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为主,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

(三)面试。根据体测和理论测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情况,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体格检查

进入体检人员由泸定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按照相关体检要求由考生自行向医院缴纳。严格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所有考试流程结束后,在县纪委监督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计结果,并在泸定县城区各公示栏和泸定之声微信公众号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启动相关聘用程序。

(二)入职培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属实、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泸定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消防文员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入入职岗前培训,为期30天。

(三)聘用管理。新聘用人员按《甘孜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通过招聘程序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一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和岗位需要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和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不予转正录用。

八、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基础工资3900元每月,考核合格年增资50元。

(二)其他待遇

1、被装按标准统一发放。

2、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消防文员按照与地方聘用人员同等享受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工作考评。泸定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消防文员每年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比率不超过15%。文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由泸定县消防救援大队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泸定县消防文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事宜最终解释权为泸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15082307319

附件:

1、消防文员报名登记政审表(点击下载)

https://kdocs.cn/l/cl8xeW39n8Nz?f=301

 

泸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VeqQgKEXQOVaCmK_8y_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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