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工作人员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
5.博士(专职辅导员)年龄32周岁以下(1991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教学科研、管理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6.符合《宁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1.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