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5-09 00:08:44 关注:14106次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层次合同制(人事代理)工作人员57名,现将具体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专任教师41名、专任教师(实验教学)13名、教学辅助人员3名,详见《河南工学院2021年合同制(人事代理)硕士研究生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各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部分岗位(详见附件)应聘人员和具有会计师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财务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2021年7月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并获得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7.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本科所学专业要求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工学院网站(http://www.hait.edu.cn)和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发布。
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校一个岗位。请应聘者登录:https://sjwnpaorce.jiandaoyun.com/f/60876ea894d539000756cf93,填写“河南工学院合同制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
(2)报名成功后,应聘者可登录查询页面查询报名信息,查询端口为:https://sjwnpaorce.jiandaoyun.com/q/60876ea894d539000756cf93
3.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2021年5月21日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公布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在线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研究生)1份;
(5)境外毕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体育部专任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相应项目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还须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查询验证打印页一份。无法提供查询验证打印页的,在提交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个人参加相应比赛的获奖证书和加盖发证部门(体育局或专业体育学院)公章的成绩册、秩序册(代表队个人名单、比赛分组个人名单上均须加盖发证部门公章);
(7)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以及其它招聘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4.特别说明:
(1)对于应届毕业生,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认证材料的,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确保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或证明。
(2)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中,可能有因信息不详细而出现误审的情况,请一定确认个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年龄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如果现场资格审查时,发现相关信息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将不发放笔试准考证。请相关人员认真核对岗位招聘信息,妥善安排个人应聘行程。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应聘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1)笔试内容: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公布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3)笔试要求:考生凭资格审查时领取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交卷离场。
(4)笔试成绩将在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
面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到场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1)面试签到抽签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岗位面试地点在签到抽签时现场通知。
(3)面试内容和形式
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a.专任教师岗位(体育部岗位除外)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与答辩环节。自我介绍时不能提及姓名,时间不超过2分钟;试讲环节应聘者按照自己申报的专业岗位,准备试讲题目(内容必须与申报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试讲用板书讲解;答辩环节评委随机提问。面试时间20—30分钟。
设计学岗位还须加试实践操作,实践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实践操作考核于面试当天下午进行。
b.体育部专任教师岗位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技能表现及教学组织、随机提问环节。自我介绍时不能提及姓名,时间不超过2分钟;技能表现及教学组织,考核所报岗位运动项目主项、兼项(备选项目中选择两项,兼项事宜另行通知)技术技能水平和教学组织能力。面试时间20—30分钟。
c.教学辅助岗位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抽题答辩环节。自我介绍时不能提及姓名,时间不超过2分钟;抽题答辩环节,根据自己所抽题目组织语言解答并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时间15—20分钟。
(4)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并包含职业适应性测试。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信函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考察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方式与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合同制(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按照聘用合同制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其个人档案由学校委托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中代理。
(二)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政策咨询与监督
(一)我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373—3691057。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河南工学院人事处。
(二)学校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3-3691062。
2021年5月7日
附件:
河南工学院2021年合同制(人事代理)硕士研究生招聘计划表
序号 | 院部 | 岗位类型 | 招聘专业(方向) | 招聘 计划 | 招聘专业的 本科专业要求 | 其他 岗位要求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先进制造技术、智能制造方向)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实验教学) | 材料加工工程(金属塑性成型原理及技术、数值模拟方向) | 1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3 |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新技术研究方向) | 2 | 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车辆工程 | 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4 | 专任教师 | 车辆工程(智能网联、底盘控制方向) | 2 |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 | ||
5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专任教师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机与电器 | 6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自动化 | 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6 | 电缆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3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7 | 专任教师 | 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电力物联网、测控技术与仪器方向) | 1 | 通信工程、自动化、物联网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8 | 专任教师 (实验教学) | 光学工程(光、电信息传输线、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光器件、光纤传感器、光电传输系统和线缆专用设备研究方向) | 1 | 通信工程、自动化、物联网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9 | 专任教师 (实验教学)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方向) | 2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
10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实验教学) | 光学工程 | 1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感知工程 | |
11 | 专任教师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信号处理、数字化医疗仪器设计开发) | 2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 | ||
12 | 专任教师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智能控制与机器人) | 1 | 与招聘专业(方向)相近 | 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
13 | 专任教师 | 电路与系统(嵌入式系统及应用) | 1 | 与招聘专业(方向)相近 | ||
1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专任教师 |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2 | 计算机类专业 | 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15 | 专任教师 (实验教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计算机类专业 | ||
16 | 专任教师 | 电路与系统(嵌入式系统开发) | 1 | 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 | ||
17 | 智能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实验教学)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测控技术与仪器) | 1 | 与招聘专业(方向)相近 | 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18 | 专任教师 | 计算机应用技术(人机交互、自然语言处理) | 2 | 与招聘专业(方向)相近 | ||
19 | 经济学院 | 专任教师 | 统计学 | 1 | 经济统计学、商务经济学、电子商务、统计学类、数学类 | |
20 | 专任教师 | 企业管理(电子商务) | 1 | 电子商务类、计算机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商务 | ||
21 | 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
22 | 专任教师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1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
23 | 专任教师 | 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 | 1 | 物流管理、物流工程、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 | ||
24 | 专任教师 | 工业工程(工业工程、系统工程、系统建模) | 1 | 工业工程、机械设计 | ||
25 | 艺术设计学院 | 专任教师 | 设计学(产品设计) | 1 | 设计学、美术学 | |
26 | 专任教师 | 设计学(环境设计) | 1 | 设计学、美术学 | ||
27 | 专任教师 | 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 1 | 设计学、美术学 | ||
28 | 专任教师 | 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 | 1 | 设计学、美术学 | ||
29 | 外国语学院 | 专任教师 | 英语语言文学(英语教学研究、跨文化商务交际、翻译) | 1 | 英语 | |
30 | 专任教师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商务英语研究) | 1 | 商务英语 | ||
31 | 专任教师 | 日语语言文学 | 1 | 日语 | ||
32 | 体育部 | 专任教师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套路) | 1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 须具有相应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
33 | 专任教师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足球) | 1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 ||
34 | 理学部 | 专任教师 (实验教学) | 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 | 2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
35 |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 专任教师 | 信息与通信工程、创新理论设计、机械设计与理论、计算机应用、电气工程 | 1 | 专业不限 | |
36 | 图书馆 | 教辅 | 图书馆学、情报学 | 2 | 专业不限 | |
37 | 工程技术教育中心 | 专任教师 (实验教学) | 教育技术学 | 1 | 计算机类、教育技术学 | |
38 | 专任教师 (实验教学)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2 | 机械类、电气类 | 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
39 | 专任教师 (实验教学) | 电机与电器 | 1 | 机械类、电气类 | ||
40 |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 专任教师 | 音乐学 | 1 | 音乐学相关专业 | |
41 | 财务处 | 教辅 | 会计学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具有会计师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
合计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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