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材料
(1)《浙江省荣军医院(嘉兴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招聘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等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5.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临床药师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药师岗位报名确认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5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确认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5倍及以下,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药师岗位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方式另行公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有工作经验的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